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落实《贵州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优化提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强省会”为主抓手,抢抓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新机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问题导向、创新驱动,场景牵引、释放价值,严守底线、安全发展的原则,大力实施“数字活市”战略,围绕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优化提升,全力推进贵阳贵安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数据要素产业生态,壮大数据要素市场,为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核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优化提升,到2025年,力争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成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数据流通交易规模走在全国前列;数据流通交易体系基本建成,数据要素实现有序流通交易和价值充分释放,建成国家数据生产要素流通核心枢纽。
——2023年,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交易额达到10亿元,数据交易生态企业达到500家。
——2025年,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年度交易额突破100亿元,数据交易生态企业突破1000家。
三、主要任务
(一)做大做优公共数据资源供给
1.加大政务数据资源供给。深入实施贵阳贵安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行动,2023年底前,实现贵阳贵安全量政务数据资源在贵阳贵安“数据专区”集中存储,由市大数据局统一管理。市大数据局授权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运营贵阳贵安政务数据,得到授权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政务数据开发利用,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强化数据供给主体责任,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贵阳贵安各级政务部门应主动向本级大数据主管部门提供政务数据。政务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可按一定比例用于数据提供部门的政务信息化建设。
2.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供给。在安全可控前提下,贵阳贵安各级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环境保护、供水、供电、供气等事业单位应通过本级主管部门向本级大数据主管部门提供数据资源,并实现在贵阳贵安“数据专区”集中存储,由市大数据局统一授权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运营,开发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贵阳贵安的国有企业要通过自主运营或授权运营等形式运营数据,开发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扩大数据要素供给。贵阳贵安公共事业单位采购数据统一纳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体系。开展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摸底普查,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在国有企业试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将数据要素供给纳入国企考核。
3.争取国家部委等数据资源授权。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及下属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央企,以在贵阳贵安落地数据中心的相关单位为首批试点单位,推动部委、高校、科研院所、央企数据开展本地化授权运营,打造数据中心建设、数据存储、数据开发利用的数据产业链。鼓励引导中央在筑企业和机构开展数据授权运营,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开发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
(二)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及个人数据资源供给
4.激发企业数据供给。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将全国性数据向贵阳贵安汇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政务数据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运营机构合作,在贵阳贵安建设行业数据服务平台,依法推动政府和企业数据融合应用。对商务、电商等领域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企业,优先推荐与政务数据、公共事业单位数据运营机构合作。支持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登记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为企业、个人提供数据采集、加工和开发利用等服务。
5.探索个人数据供给。支持通信运营商、世纪互联等企业在贵阳贵安建立个人数据中心,探索个人数据授权开发利用和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和引导自然人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主动、自愿提供个人数据,开展个人数据商业化运营。
(三)强化数据资源供需对接
6.国有数据资产全部入场交易。探索将公共数据作为新型国有数据资产,将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作为贵阳国有数据产权交易场所,贵阳贵安国有数据资产交易必须全部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进行交易。
7.引导企业数据入场交易。积极推进央企、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将数据产品和服务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进行交易。对通过认证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购买数据产品和服务,并在本地纳税的市场主体,年度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按照“不重复支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交易额1‰的资金支持,累计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扶持年限1年。
8.场景应用牵引丰富数据供给。建立场景应用征集发布常态化机制,聚焦政用、民用、商用,突出交通、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健康医疗、教育培训、文化旅游、普惠金融、民营经济等领域,每年征集发布不少于100个应用场景,强化数据供给,挖掘数据需求。贵阳贵安各级政务部门应及时响应数据需求。
9.支持交易和运营模式创新。支持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开展数据产品和服务、算力资源、算法工具等多元化产品交易,依法依规面向全国提供便捷、安全、合规的交易服务。深化与中国电子集团的合作,支持与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合作设立数据元件专区,以应用为牵引开发数据元件,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进行交易。
(四)构建数据流通基础
10.支持打造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使用享链主权区块链、云计算、多方安全计算等先进技术,打造全国领先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不断完善数据归集、登记、撮合、评估、交易、结算、支付等功能,依法依规为企业、个人提供数据采集、加工和开发利用等服务。
11.建设“数据金库”。由政府主导,鼓励央企参与,共同建设“数据金库”,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等各类数据所有者提供安全可信的存储服务。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利用“数据金库”构建权益清晰、真实可信、安全可靠的数据资源池和数据元件库。
12.建设“数据沙箱”。由政府主导建设“数据沙箱”,为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提供可信计算环境,满足多维度、多场景、多领域、多层次用户的数据建模研究需求,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确保交易结果真实可靠。
13.探索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构建数据要素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支持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贵阳信息技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与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合作,制定基础数据描述、准入、处理、安全、合规、质量、标注等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标准,争取成为行业或国家标准。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与中国电子集团、数据宝等企业合作,研究推进数据服务和产品标准化。鼓励市场主体与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合作探索数据产品定价机制,率先建立数据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在筑从事征信业务的企业备案为企业征信机构,提供市场化征信产品及服务。探索建立数据用途和用量控制制度,实现数据使用“可控可计量”。
14.强化算力资源保障。依托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算力资源,为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开展交易活动的“数据商”“数据中介”等提供基础算力、存储等支持。建立跨区域算力资源调度机制,探索打造城市算力网。对使用贵阳贵安区域内算力资源的入场交易企业参照数据交易给予相关支持。
15.探索数据跨境流通交易。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国际数据港建设,先行先试开展数据跨境交易,重点面向“一带一路”国家提供数据交易服务。
(五)打造数据流通交易产业生态
16.大力汇聚数据商。对接引进全球500强互联网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国内外上市互联网企业等在贵阳贵安设立功能性总部,基于自身资源优势,打造不少于100家大型数据商。以贡献奖励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政务、金融、教育、医疗、电力、交通、气象等领域,引进培育不少于700家专业行业数据商。聚焦数据清洗与标注、数据分析与可视化等业务发展数据加工产业,加快发展数据衍生增值服务。
17.大力发展数据中介。围绕数据流通交易环节,培育引进不少于200家的数据集成、合规认证、数据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资产评估、争议仲裁、交易撮合、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服务。强化数据中介机构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数据流通交易中介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18.建设数据要素流通产业园。依托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建设数据要素流通产业园,激励和引导数据交易各类服务主体落户产业园,集聚数据交易生态企业500家以上。与中国电子集团合作建设数据要素创新中心,引导各类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创新数字场景应用,形成更多数据产品和服务。对于落地产业园的企业及科研机构,优先给予场景应用建设所需政务数据、公共数据支持。
19.加大数据流通服务产业扶持。设立贵阳贵安数据流通服务产业基金,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逐年做大基金规模。围绕数据流通交易上下游产业链,发挥基金招商优势,外引内培,不断发展壮大数据企业,厚植数据流通服务产业生态,做大产业规模。
20.激发专业人才创新活力。深入实施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和重大产业项目互动招引“123”计划,围绕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产业涉及的数据、金融、法务等人才,量身定制人才及团队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采用聘任制的形式,引进专业金融人才、数字经济人才。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建设数据要素市场人才培训实训基地,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一体化课程体系、人才库,构建“产、学、研、用”多方参与机制,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
(六)开展创新试点工作
21.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试点。支持第三方机构对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进行交易的数据资产进行评估,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大数据局共同制定数据资产评估认定工作规范,对评估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管理。鼓励市场主体探索数据产品定价机制,探索建立数据价格形成机制。
22.探索数据资产化试点。探索将企业采购数据费用纳入研发投入费用,符合优惠条件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争取数据资产纳入企业资产负债表试点,制定相关政策优惠,对经第三方数据中介认定的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交易的数据资产,探索计入企业无形资产,纳入企业资产负债表。
23.探索数据资本化试点。支持企业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以股权置换等方式获得特定数据权。支持数据持有方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以交易的方式获得企业、个人的资金或股权。加大各类数据商和第三方数据服务中介机构上市融资扶持力度,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与证券交易机构合作,探索数据资本化路径。
24.探索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试点。对参与数据要素流通过程的数据商、数据中介等市场主体进行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数据要素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数据要素型企业通过基金、资金等方式进行支持。
(七)丰富数据交易金融产品
25.支持开展数据金融服务。鼓励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积极与各类金融机构开展数据产品和服务交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提供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股权投资、保险、担保、信托等创新型金融服务,将数据资产抵押贷款纳入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畴。
(八)强化数据交易监管
26.严厉打击违规交易行为。加强对数据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涉及个人隐私、国家安全等数据交易的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维护数据要素市场良好秩序。
27.加强数据安全服务。充分发挥贵阳国家大数据安全靶场作用,定期开展大数据交易平台攻防演练,建立数据流通全过程监测预警机制,为贵阳市数据要素市场交易提供安全服务,常态化开展数据要素交易的安全评估和合规性审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贵阳贵安“强省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数字经济指挥部要强化统筹协调、工作调度,数字经济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抓总、狠抓落实,建立健全联络机制和议事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优化提升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职能职责主动认领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加强要素保障。充分利用市级大数据领域基金及专项资金,加大对数据交易产业发展支持。加强政策保障,推动优惠政策落地实施。探索制定数据经纪人、数据保荐人、数据托管人“三人制度”,创新数据要素市场有效运行体制机制,增强数据交易市场信用、提高监管效率。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的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优化提升工作监督机制,细化工作指标,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有效监督氛围,推动工作落实。
(四)实行包容试错。建立健全包容创新的容错试错机制,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试验和试点探索,以点带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突破,及时总结贵阳贵安经验和做法,为省及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贡献贵阳贵安经验。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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