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黔西南州工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夯实内涵质量,优化发展布局,彰显黔西南特色,提升综合竞争力,打造工业后发赶超新动力,结合我州开发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园区)发展实际,制订黔西南州推进工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暨首位产业培育提升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末全州开发区的综合竞争力、地区吸引力、区域协同力显着提升,初步形成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绿色高效的健康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提高对我州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到2025年,全州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州工业的比重达到60%以上。
“十四五”期间,大力培育开发区首位产业。结合区位特点、产业基础、环境容量,科学选择1个首位产业,明确2—3个潜力产业,到2025年全州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实现倍增。初步建成四百亿级开发区1个:黔西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涵盖郑鲁万工业园区、安龙经开区);三百亿级开发区2个: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涵盖贵州威舍经济开发区)、贵州兴仁经济开发区;百亿级开发区2个:贞丰县特色工业园区、安龙县特色工业园区。
二、产业定位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进一步厚植发展优势, 明确重点、高点定位、精准发力,加快向产业链中高端迈进、向创新链高端转型、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快速成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打造一批产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产业集群。
(一)黔西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涵盖郑鲁万工业园区、安龙经开区)
1.产业定位:以基础材料为首位产业,重点发展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锌(铝、铜)冶炼、铁合金、合金钢、耐磨耐火材料、资源综合利用;以先进装备制造、特色轻工为潜力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机械加工、民族医药、医疗器械、高端医疗设备等。
2.龙头企业: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西南能矿锌业有限公司、贵州元豪铝业有限公司、稀美资源(贵州)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羚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黔西南泰龙(集团)中联冶炼有限公司、贵州聚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固鑫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子西奥电梯(贵州)有限公司、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贵州德良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鸿康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融兴非织造布制造有限公司等。
3.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础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特色轻工产业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300亿、50亿、50亿元,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75%、12.5%、12.5%以上。建设成辐射全州的生态载能集聚区。
(二)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含贵州威舍经济开发区)
1.产业定位:以现代能源为首位产业,完善电力生产产业链,以煤及煤电、光伏、风能、水力发电和电力供应等为发展方向;以基础材料、现代化工、资源综合利用为潜力产业,重点发展以基础材料为主导的生态载能产业、以现代化工为主导的煤电化产业、以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为主导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形成煤电一体化产业链。
2.龙头企业:兴义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贵州阳光万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宜兴化工有限公司、贵州兴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
3.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能源、基础材料、现代化工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200亿、60亿、23亿、17亿元,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67%,20%、7%、6%以上。形成全州工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三)贵州兴仁经济开发区
1.产业定位:以基础材料为首位产业,重点发展铝及铝精深加工、金属硅、电镀产业、煤电产业等;以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化工、其他轻工为潜力产业,重点发展汽车零配件生产、航空航天及军工高精铝铸件、轨道交通零部件,煤制乙二醇、煤制烯烃、化工新材料等现代化工和盐化工、氟化工等特色化工、危固废产业等,纺织服装、电子元件及中高端电子产品加工、新材料等。
2.龙头企业:贵州兴仁登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骅骏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贵州新电铝合金线缆有限公司、湖北焜烨冶金工业有限公司、贵州锦兴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贵州龙凯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路兴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万峰林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铭兴电子有限公司、贵州华亿实业有限公司、贵州鑫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长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鑫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泰力达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泉通森海实业有限公司、贵州金鼎电子信息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3.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础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化工、特色轻工产业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180亿、120亿、10亿、30亿元,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52.95%、35.29%、2.94%、8.82%以上。打造成为黔西南州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四)贞丰县特色工业园区
1.产业定位:以新型建材为首位产业,重点发展玻璃、新型墙体材料、石材等;以基础材料、现代化工、特色轻工为潜力产业,重点发展黄金及其他有色金属、新材料、煤焦化工、粮食及加工、调味品、天然饮用水等。
2.龙头企业:贞丰贵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贞丰恒山建材有限公司、贵州贞丰安达石业民族工贸有限公司、贞丰吉祥石业有限公司、贵州紫金黄金冶炼有限公司、贵州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鑫泰诚精制钙业有限公司、贞丰县久胜能源有限公司、贵州胖四娘食品有限公司、贵州天牧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永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建材、基础材料、现代化工、特色轻工产业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60亿、50亿、40亿、10亿元,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38%、31%、25%、6%以上。
(五)安龙县特色工业园区
1.产业定位:以新型建材为首位产业,重点发展石材精深加工、服务及配套产业等;以特色轻工、基础材料为潜力产业,重点发展农特产品深加工、纺织等加工制造及硅系、锰系、硅基新材料等。
2.龙头企业:贵州木纹石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玉林石材有限公司、贵州福顺三友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景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天刺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龙县西城秀树农林有限公司、贵州汇珠薏仁米产业开发有限集团、贵州佰莱克斯实业有限公司、贵州新创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金源锰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高速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3.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建材、特色轻工、基础材料产业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30亿、20亿、100亿元,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20%、13%、66%以上。
(六)普安县特色工业园区
1.产业定位:以煤电+为首位产业,重点发展煤电下游产业;以特色轻工业为潜力产业,重点发展箱包加工和茶叶精深加工。
2.龙头企业:中电(普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普安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正三堂普安红茶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习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普安县才华实业有限公司、盛世普安服饰有限公司、贵州普安满吉服饰有限公司、普安县黔海石材有限公司等。
3.发展目标:到2025年,煤电+、特色轻工业、新型建材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30亿、10亿、5亿,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65%、22%、11%以上。
(七)晴隆县特色工业园区
1.产业定位:以特色轻工为首位产业,重点发展特色食品加工、纺织加工等;以新型建材、装备制造为潜力产业,重点发展水泥、低碳塑制品、新能源电动车等。
2.龙头企业:晴隆县茶业公司、贵州建隆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晴隆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瑞力恒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3.发展目标:到2025年,特色轻工、装备制造、新型建材、产业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12亿、6亿元、4亿元,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40%、20%、13%以上。
(八)册亨县农产品加工小区
1.产业定位:以特色轻工为首位产业,重点发展木材产品加工、民族手工艺品、油茶加工、香蕉加工等;以新型建材为潜力产业,重点发展机制砂、混凝土制品等。
2.龙头企业:贵州省翰苑木业有限公司、贵州大亨油茶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马岭河植物油有限公司、册亨县云娇布依特色染织刺绣有限公司、贵州德隆水泥有限公司等。
3.发展目标:到2025年,特色轻工、新型建材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21亿、9亿元,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60%、28%以上。
(九)望谟县农产品加工小区
1.产业定位:以特色轻工为首位产业,重点发展木材产品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以新型建材为潜力产业,重点发展碳酸钙生产加工等。
2.龙头企业:贵州森林木业有限公司、望谟县四海桐油福利加工厂、贵州布依丽吉油茶实业有限公司、贵州光秀生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望谟县永辉红糖有限公司、贵州森垚水泥有限公司、贵州省望谟县浩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
3.发展目标:到2025年,特色轻工、新型建材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16亿、5亿元,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44%、43%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按照“功能齐全、适度超前、逐步建设”要求,做好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有机衔接。开发区要坚持以发展工业为重点,突出生产功能,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用地外,原则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应占建设用地70%左右。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采用“一区多园”建设模式,及时调整优化不合理的各类规划,重点打造核心区、适度发展拓展区,坚决杜绝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防止基础设施过度投资、超标准建设。(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产业聚集。围绕开发区首位产业,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优质资源向优势产业集聚。支持龙头企业壮大规模、提升质量,增强产业带动能力、要素配置能力、成本消化能力,着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加速形成龙头企业引领、配套企业支撑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发展改革委)
(三)坚持绿色发展。开发区规划布局和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空间布局、总量管控、环境准入等方面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成果。坚持有序、高效、集约、节约使用开发区土地,开展开发区土地综合利用绩效评价,严控项目用地规模,清理盘活“批而未用”土地,提高综合利用效率。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引入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项目、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推动现有开发区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开发区必须同步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染在线监控系统。(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招商引资。开发区要围绕首位产业和潜力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分类、分层、分批引进项目和企业。建立完善地方党委、政府和开发区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结合自身承载能力和财力条件,梳理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明确享受条件、适用范围、优惠幅度、兑现流程、执行期限等内容,认真履行招商引资协议或合同。加强项目落地后续服务、跟踪问效和督查考核,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资金统计招商引资指标数据,对重大签约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提高项目履约率、入园率、开工率和投产率。(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科技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五)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开发区建设与城镇建设有机衔接,将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镇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推动开发区与临近城镇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合理规划、配套完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打造宜居、宜业、宜商的发展环境,实现以工兴城、产城互动。(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新型工业化暨工业强州战略专项组统筹协调开发区改革发展、管理考核等重大事项。各县市(新区)建立相应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商务局、州科技局)
(二)理顺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剥离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规范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在配齐配强开发区现有班子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增设开发区人员编制,选配懂经济、懂工业、懂招商、懂市场运作的精兵强将充实开发区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完善开发区“管委会+运营公司”模式,设立开发区独立的运营公司,开发区运营公司要坚持实体化运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立足于做大做强,增强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再发展能力,有效利用和盘活开发区各类资产资源。(牵头单位:州委编办、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三)加大政策扶持。建立开发区融资工作协调机制,畅通政、银、园、企沟通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积极做好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储备及申报等相关工作,全力争取国家、省有关专项资金及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开发区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夯实开发区基础设施,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金融办、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
(四)优先保障用地。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原则,结合国家年度下达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支持力度,特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保障用地需求,对工业项目、新兴产业项目鼓励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各县市(新区)要摸清开发区用地现状,全面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腾出的土地指标,盘活开发区现有存量资产,做好闲置土地和空闲厂房清理,及时清退开发区“僵尸”项目。(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风险疏导。按照“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稳步推进”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逐步化解,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开发区债务管理机制及风险预警机制,多措并举降低资产负债率,对债务高风险开发区进一步加强精准管控,通过用活存量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确保开发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六)强化结果运用。运用省工信厅对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暨首位产业培育提升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县市(新区)党委、政府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州考核办。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
来源:招商网络